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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江津操办婚丧喜庆有新要求!
来源:江津网    2018年09月07日

江津的所有朋友们注意了!

9月6日,江津区召开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区开展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工作。区领导邹云生、秦敏、丁乙、罗光武参加会议。

据悉,我区已通过并于9月5日印发《关于开展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人情风、吃喝风入手,开展移风易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

根据江津区《关于开展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要求:

9月6日 江津区移风易俗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动员会现场

★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借机敛财,不得参加有管理和服务关系的人员举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不举办、不参加、不参与违规的婚丧喜庆事宜。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全体共产党员,重点是党员干部。

▲公职人员,主要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下将监督检查

1.报备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操办情况是否按照《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纪委重庆市江津区监察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的通知》要求向有关党组织报告,报告内容是否属实,实际操办情况与报告情况是否相符,以及承诺是否兑现等。

2.操办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利用同一名义,采取多头、异地、化整为零、重复操办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3.参加人员情况。

包括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人数以及人员范围,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问题。

4.收受礼金礼品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等财物、借机敛财问题。

5.社会影响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卫生、阻碍公共交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问题。

6.使用公款公物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本单位、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车、办公设施、其他公物以及其他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问题。

7.费用开支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向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转嫁、摊派、报销操办费用问题。

8.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二)、参与婚丧喜庆事宜,以下将监督检查

1.参加宴席情况。

是否参加有管理服务对象关系人员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以及借他人婚丧喜庆之机大吃大喝、参与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2.送礼金情况。

是否借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物。

3.其他情况。

是否借他人婚丧喜庆之机违规使用公款公物、违规报销费用开支以及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两项情况全面清理

1、2018年9月30日前,全面清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执行情况。

对《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纪委 重庆市江津区监察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的通知》(津纪发〔2015〕38号)印发以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已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执行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2018年9月30日前,全面清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对2017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清理,对案件进行逐件逐卷复审复查,看问题是否查清、处理是否到位。

3、2019年1月1日后,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四)、严肃查处

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搞下不为例。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参加、参与、支持他人大操大办等行为,坚决查处并及时通报。对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行为不教育、不制止、不查处,导致辖区内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屡禁不止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倡导普通群众文明节俭举办婚丧喜庆事宜

倡导普通群众不办无事酒,不大摆筵席,婚事新办、喜事省办、丧事简办,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减轻请客送礼、人情往来的经济负担,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婚事新办,提倡集体婚礼的旅游结婚等方式办理婚事,自觉抵制滥发请柬、大摆筵席、天价彩礼等恶习陋俗。丧事简办,严格控制规模,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不搞封建迷信,不搞低俗表演。积极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祭祀行为。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明确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范围、操办程序、酒席桌数、礼金数额、违规处理等,并报镇(街道)备案。


(记者 李皓 实习记者 胡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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