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安全: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文件贯彻实施、行政执法、安全宣传教育等。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巡逻、反恐防邪、协警管理、法制教育、扫黑除恶。 3.信访稳定:接访、协调处置、回复、网上信访系统。 4.应急管理:自然灾害、应急设施设备、应急响应。 5.道路交通:路检路查、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 6.其他:法治政府建设、职业病防治、消防、人员聚集、烟花爆竹等,完成党委、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7.承担职责所对应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监管、安全稳定环保相关责任,并完成党委、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区安委会、区委政法委、区交委、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交巡警大队、区消防支队、区信访办、区住建委执法大队、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白沙公安分局、白沙交警大队、白沙市场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对应联系白沙建司行政部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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