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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江津企业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 还需达到这些条件
来源:江津网    2020年02月06日

江津网2月5日讯(记者 贺奎)今日,江津区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

记者在会上获悉,除涉及市民生活、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外,江津行政区域内所有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且复工条件必须满足“五到位”。

一是所有从业人员口罩必须每天保障到位。在企业场所内及进出企业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口罩储备必须充足,保障具备连续生产的能力。

二是红外线测温仪必须保障到位。进出厂区全体人员必须检测体温,并建立员工进入厂区、车间检测登记制度,大中型企业还应在生产区域、生活区域设置体温检测点。

三是员工分餐制必须保障到位。要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餐制,不得在食堂集中用餐,不得搞大型聚餐和聚会。

四是企业内部消毒必须保障到位。复工前,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复工后,每日须对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两次以上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五是企业隔离场所(包括临时观察室)必须到位。企业必须排查每名员工春节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返岗人员及家属中没有居家隔离者和医学观察对象,没有春节假期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来(返)津的人员。返津人员审查必须严格到位,春节假期去过市外其他地区的人员,或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一律隔离观察14天。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材和物品,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建立专人负责的隔离制度,落实隔离措施。

在达到上述5项要求后,各镇街辖区企业还需向企业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各工业园范围内的企业向所在工业园管委会提交申请,江津综保区范围内的企业向综保区经济发展局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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